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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去大陸就業時,經常會鬧些笑話。原因在於雖然大夥兒講的是中國話,用詞遣字卻大為不同。

 

在工作場合經常聽見眾人說要求「質量」,那就表示要求「品質」;而「業主」代表的就是公司「客戶」;同事之間不講「可以。」而以「行!」代之;用餐盛飯時稱為「打飯」,搭計程車為「打的(發音D)」;如果搭的是公車,那就稱為搭「公交車」;辦公室裡電腦用的CD片稱「光盤」;印表機叫作「打印機」;隨身硬碟大的稱為「移動硬盤」,小的叫作「U盤」。

 

有些用語算是近似,還容易辨識,但有些意思就完全不同,恍若日文一般,字同義不同。像是台灣有土豆,大陸也有。大陸的土豆可不是花生,而是馬鈴薯。瞧!名字相同體積可是差異甚遠。

 

有一次辦公室的助理來請假,原因是為了身分證遺失,底片也不見了,得補拍照片,還得去「街道」辦社保卡。

 

當時沒聽清楚的我,以為她要去街道拍照片。「啊?拍照不是在照像館拍嗎?在『路邊』拍不是很奇怪?難不成要路樹當背景?」

 

助理一臉迷惑望著我,身旁的同事一聽笑了出來。「不是,鄭小姐,我們這裡的『街道』是個政府部門,不是『街上』」。同事思怡連忙向我解釋。

 

「喔──喔、喔、喔,瞭解。」搞半天是個單位,不是馬路。我還以為當地拍照十分寫實,要以天地為景呢!結果並不是。

 

大陸有許多單位與台灣不同,像是戶政事務所在當地是沒有的,而由派出所負責該區居民的戶口登錄工作。所以身分證遺失的話,得先到派出所拿拍身分證用的聯繫單,然後到指定相館拍照,再拿相片及底片到派出所辦理身分證,約一個月後就可以領取新證。

 

類似的狀況也層出不窮,像是在大陸刻印章也是挺有學問的,一般公司行號的印章是圓形,上面有五顆星,統稱公章。在大陸公章是不可以私自刻印的,而需到公安局指定的授權刻製公章單位刻製。如果私刻印章是犯法的,如果不想吃上官司,還是規矩行事得好。

 

另外,還有個有趣的現象。在中國,公司行號所開出來的支票皆是現票,而且限定開票日起十日內一定得兌現,否則就作廢,所以說,當地並沒有期票這個名詞,什麼三個月、半年票對他們而言是沒聽過。只不過支票這個東西也不能折疊,所以從事財務工作的員工,經常會帶著一片硬板套來保住這張有價證券了。

 

返台後有一次上文具店買CD光碟片,結果一時忘了在台灣,就向女店員問道:「請問妳們有沒有賣光盤?」

 

那小姐聽了就頓在一旁,「什麼?」

 

「光──盤。就是放在電腦裡面Player那個東西。」說完還得比劃一下Size,滿頭汗都冒了出來。

 

「喔!妳說的是CD光碟片啊!有,有。我們有賣。」女店員恍然大悟,連忙遞上一盒光碟片。

 

「那有沒有賣套子?」我再比劃了一下,對方的問號臉又出現了。「就是裝CD片的那種東西。」已經快抓狂的我,真懷疑自己究竟在不在地球上。

 

「有的,妳說的是這個嗎?」她拿出一袋透明色的CD套交到我手中,終於交易完成,兩人已經累得半死了。所以說,入境還是得隨俗,大家也才能相安無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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